Detail view of meeting room | Maritim Hotel München

酒店住宿 (2022)

I. 适用范围

1.

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以住宿为目的在相应的Maritim酒店租赁使用酒店房间的合同,以及Maritim在此背景下向客户提供的所有其他商品和服务(酒店住宿合同)。它们不适用于《德国民法典》(BGB)第651a条意义上的套餐旅行。

2.
为了转租已租出的房间,将酒店房间用于住宿以外的其他目的,用于公开邀请或其他广告目的,用于采访、销售或类似活动,客户必须事先获得Maritim的书面同意,Maritim也可以要求支付额外的报酬。根据德国民法第540条第1款第2句,客户有权终止合同。第540条第1款第2句规定的终止权被排除在外。

3.
客户的一般条款和条件只有在事先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适用。

II. 合同的缔结、各方、责任、时效性

1.
合同应在Maritim接受客户的申请后生效。Maritim公司可自行决定以文本形式确认房间预订。如果预订是通过Maritim自己的网页进行的,合同将通过点击 "继续担保或付款 "的按钮达成。

2.
如果客户对酒店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危及酒店的顺利运营、安全或Maritim在公众心目中的声誉,客户必须最迟在合同订立时通知Maritim,而不必被询问。

III. 服务、价格、付款、抵销

1.
客户有义务为Maritim提供的房间和其他服务支付商定或适用的价格。这也适用于由客户直接或通过Maritim订购的、由第三方提供并由Maritim支付的服务。

2.
商定的价格包括所有的税收和合同签订时有效的地方税。这不包括当地征收的税款,这些税款是由客人自己根据特定的城市法律所欠下的,如游客税。如果法定的增值税发生变化,或者在合同约定后,有关客房和服务的地方税种新出台、改变或取消,价格将被调整。这只适用于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如果从签订到履行合同的时间超过四个月。

3.
如果同意在收到发票时付款,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则应在收到发票后十天内支付,不得扣减。客户同意将发票通过电子传输方式发送给客户。

4.
对于违约情况下的每一次催款,Maritim有权要求收取5欧元的费用。 客户可以自由地证明Maritim没有产生任何费用或较少的费用。如果客户不是消费者,Maritim有权根据《德国民法典》第288条第5款要求一次性付款。如果客户不是消费者,Maritim有权根据《德国民法典》(BGB)第288条第5款要求赔偿。

5.
Maritim有权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客户提供合理的预付款或担保,如信用卡担保。预付款的金额和付款日期可以在合同中以文本形式约定。法定条款对预付款或包价旅游的担保应不受影响。

6.
在合理的情况下,如客户不付款或扩大合同范围,Maritim有权在合同签订后至逗留开始前,要求支付上述第5条意义上的预付款或担保,或增加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或担保,直至约定的总报酬。

7.
此外,Maritim有权在客户逗留开始时和逗留期间,要求客户支付上述第5条意义上的合理预付款或保证金,只要该款项尚未根据上述第5条和/或第6条支付。

8.
客户只能用无争议的或具有最终判决效力的索赔来抵消、减少或清除Maritim的索赔。

 

IV. 客户的撤销/终止("取消")/未使用酒店服务(未入住)的情况

1.
只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撤销权,或者有法定撤销权或终止权的情况下,客户才有可能单方面解除与Maritim签订的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约定应采用文本形式。

2.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无偿撤销合同的最后期限,客户可以在该日期之前撤销合同,而不会引发Maritim的任何付款或损害索赔。如果客户没有在约定的最后期限前以文本形式对Maritim行使撤销权,那么客户的撤销权就会失效。

3.
即使房间没有被使用,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撤销权或已经过期,没有给予法定撤销权或取消权,并且Maritim没有同意取消合同,Maritim也有权获得合同约定的价格。Maritim必须将向其他方出租房间的收入以及节省的费用记入贷方。如果房间没有被出租,Maritim可以要求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出租,并对节省的费用进行一次性的评估。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90%的带或不带早餐的住宿费用,以及带有合同规定的外部服务的全包安排,70%的半包安排,60%的全包安排。客户可以自由地证明,上述索赔根本没有发生,或者没有达到要求的金额。

V. Maritim公司的取消

1.
如果约定客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免费撤销合同,那么,如果存在其他客户对合同预订房间的询问,并且客户在Maritim的询问下在合理的期限内不放弃其撤销权,Maritim有权在该期限内全部或部分撤销合同。这同样适用于在存在其他询问,且客户在Maritim的要求下,在合理的期限内不准备进行确定的预订的情况下,授予选择权。

2.
此外,Maritim有权因重大的正当理由而特别撤销合同,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

  • 不可抗力或其他超出Maritim控制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 在保留酒店服务时,对重要的事实有严重的误导或虚假信息或隐瞒。客户的身份或偿付能力或其逗留的目的可以构成基本事实。
  • Maritim有正当理由相信,使用酒店的服务可能会危及Maritim的顺利运作、其安全或公众声誉,而不属于Maritim的控制或组织范围。
  • 住宿的目的或原因是非法的。
  • 违反了上文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
  • 商定的预付款或预付款或根据条款III. 第5条和/或第3条。第6条,即使在Maritim规定的合理宽限期过后,也没有支付。

3.
Maritim有权停止或取消未经批准的采访和销售或类似活动。

4.
Maritim的合理撤销并不构成对客户的任何损害赔偿要求。

5.
如果在根据上文第2条撤销的情况下,Maritim有损害赔偿的要求,Maritim可以对该要求收取一次性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第四条第3款第2至第5句话相应地适用。

VI. 房间供应、交付和归还

1.
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客户不获得提供特定房间的权利。

2.
除非明确约定了更早的到达时间,否则预订的房间将从约定的到达日期的下午3点开始提供给客户。除非明确约定了较晚的到达时间,或者已经提前支付了相应的房间,否则Maritim有权在下午6点后将预订的房间出租给另一方,而客户不能因此而向Maritim提出索赔。我们没有义务将房间出租给另一个人。

3.
房间必须在约定的离开日期的中午12:00前腾出并提供给Maritim。如果客户希望超过这个时间点,可以事先约定一个较长的可用性,并支付时间相关的费用,但要注意空置情况。

4.
如果客户在中午12:00之后使用房间,而没有事先与Maritim签订明确的协议,Maritim可以对下午6:00之前的额外使用收取全额住宿费(清单价格)的50%(但不低于上述第3条规定的金额),下午6:00之后至少收取90%。客户可以自由地证明Maritim公司对房间的使用费没有要求或要求更低。

VII. Maritim的责任

1.
Maritim对生命、肢体和身体健康所受到的伤害负责。此外,它还对因完全故意或严重过失或因故意或严重过失违反合同的典型义务而造成的其他损害负责。典型的合同义务是指那些能使合同正常执行的义务,以及客户依赖和可能依赖其履行的义务。Maritim违反义务的行为被视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违反行为。所有其他的损害赔偿要求都被排除在外,如果在本条款第七条中没有另作规定的话。如果Maritim的工作出现中断或缺陷,Maritim应在知道后或在客户提出异议时采取行动进行补救,不得无故拖延。客户有义务采取对他来说合理的行动,以消除干扰并将任何可能的损害保持在最低限度。此外,如果有可能出现特别高的损失,客户有义务尽快通知Maritim。

2.
根据法律规定,Maritim对客户带入酒店的财产负责。它建议使用酒店或房间的保险箱。如果顾客希望携带价值超过800欧元的货币、证券、股票、债券或贵重物品,或价值超过3500欧元的其他物品,则需要单独签订保管协议。

3.
客户留下的物品只有在客户要求、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才会被转送。Maritim公司将这些物品保存三个月,之后,只要有价值,就会交给当地的失物招领处。如果当地的失物招领处不愿意接收这些物品,它们将被继续保存9个月,并在此后被处理或销毁。关于Maritim公司的责任,应分别适用上文第1条第1至5句。

4.
如果客户在酒店车库或酒店停车场获得了一个停车位,这并不构成保管协议,即使收取费用。Maritim没有监督的义务。Maritim只根据第1条第1至第5款的规定,对在酒店的财产上停放或操纵的机动车辆及其物品的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必须立即通知Maritim有关可能的损失。

5.
Maritim公司以最大的努力进行唤醒工作。为客人提供的信息、邮件和商品递送都要谨慎处理。Maritim将交付、保存和有偿转交这些物品(根据要求)。只有在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保留商品的交付。关于Maritim的责任,第1条第1至5句应分别适用。

VIII. 最后条款

1.
对合同或本通用条款的修改和补充应以文本形式进行。客户单方面的修改和补充是无效的。

2.
如果客户是商人或公法法律实体,Bad Salzuflen的法院应具有专属管辖权和地点。但是,Maritim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Maritim酒店所在地或客户的注册办事处或住所所在地对客户提起法律诉讼。这也适用于不属于上述第1句的客户,如果他们的注册办事处或居住地不在欧盟成员国。

3.
本合同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解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和法律冲突的适用被排除。

4.
Maritim不参与消费者争议监管机构的调解。

5.
如果本酒店住宿合同的一般条款和条件的个别条款无效或变得无效,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法定条款也应适用。

 

版本:2022

活动(2022 年)

I. 适用范围

1. 
这些条款和条件应适用于租用Maritim的会议室、宴会厅和会议厅,用于举办宴会、研讨会、会议、展览和演讲等活动,以及Maritim所执行/提供的与此相关的所有其他服务和货物。

2. 
如果要将房间、区域或展示柜出租或转租给第三方,或为介绍性采访、销售推广或类似活动发出邀请,则需要Maritim事先书面同意。根据《德国民法》第540条第1款第2句的规定,有权终止合同。根据《德国民法典》(BGB)第540条第1款第2句,终止权被排除。

3. 
客户的一般条款和条件只有在事先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适用。

II. 合同的缔结、各方、责任、时效性

1. 
合同应在Maritim接受客户的申请后生效。

2. 
如果客户对酒店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危及酒店的顺利运营、安全或Maritim在公众心目中的声誉,则客户必须最迟在合同订立时通知Maritim,而无需询问。

3. 
Maritim对生命、肢体和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负责。此外,它还对因完全故意或严重疏忽或因故意或严重疏忽违反合同的典型义务而造成的其他损害负责。典型的合同义务是指那些能使合同正常执行的义务,以及客户依赖和可能依赖其履行的义务。Maritim违反义务的行为被视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违反行为。所有其他的损害赔偿要求都被排除在外,如果不是根据第九条确定的话。如果Maritim的工作出现中断或缺陷,Maritim应在知道后或在客户提出异议时采取行动进行补救,不得无故拖延。客户有义务采取对他来说合理的行动,以消除干扰并将任何可能的损害降到最低。此外,客户有义务尽快通知Maritim,如果可能出现特别高的损失。此外,如果有可能出现特殊的高额损失,客户有义务尽快通知Maritim。

4. 
为客户提供的信息、邮件和商品的交付要谨慎处理。Maritim将交付、保存并有偿转交这些物品(根据要求)。只有在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保留商品的交付。关于Maritim的责任,第3条第1至5句应分别适用。

III. 服务、价格、付款、抵销

1. 
客户有义务为所订购的服务支付Maritim的通常价格或合同约定的价格。客户有义务为所提供的房间和其他服务支付Maritim的约定或适用价格。这也适用于客户直接或通过Maritim订购的、由第三方提供并由Maritim支付的服务,以及对版权收集机构的索赔。 版权收集机构。

2. 
商定的价格包括在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法定增值税。如果该税种在合同签订后发生变化,价格将被调整。这只适用于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如果从签订合同到履行合同的时间超过四个月。

3. 
如果约定了最低营业额,但没有达到,Maritim有权要求将差额的60%作为利润损失,除非客户证明有更低的损失或Maritim有更高的损失。

4. 
如果同意在收到发票时付款,则发票应在收到后10天内支付,不得扣除,如果没有其他约定。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则应在收到发票后十天内支付。

5. 
对于违约情况下的每一次催款,Maritim有权要求支付5欧元的费用。 客户可以自由地证明Maritim没有产生任何费用或较少的费用。如果客户不是消费者,Maritim有权根据《德国民法典》第288条第5款要求一次性付款。如果客户不是消费者,Maritim有权根据《德国民法典》(BGB)第288条第5款要求赔偿。

6. 
Maritim有权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客户提供合理的预付款或担保,如信用卡担保。预付款的金额和付款日期可以在合同中以文本形式约定。

7. 
在合理的情况下,如客户不付款或扩大合同范围,Maritim有权在合同签订后至逗留开始前,要求客户支付上述第6条意义上的预付款或担保,或增加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或担保,直至约定的报酬总额。

8. 
客户只能用无争议的或具有最终判决效力的索赔来抵消、减少或清除Maritim的索赔。

IV. 客户的撤销(取消、废止)。

1. 
只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撤销权,或者有法定撤销权或终止权的情况下,客户才有可能单方面解除与Maritim签订的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约定应采用文本形式。

2.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无偿撤销合同的最后期限,客户可以在该日期之前撤销合同,而不会引发Maritim的任何付款或损害索赔。如果客户没有在约定的最后期限前以文本形式对Maritim行使撤销权,那么客户的撤销权就会失效。

3.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无偿撤回的权利或已经过期,没有给予无偿撤回或取消的法定权利,并且Maritim没有同意无偿取消合同,那么约定的房间、展览空间、技术设备和活动设备的租金以及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如果已经约定了最低的营业额,那么无论客户是否利用合同服务,都应支付第3条规定的索赔。Maritim公司应从其他出租和节省的开支中抵消收入;对于个别的分项租赁价格,这相当于10%,否则,统一费率符合第III条第3款、第IV条第4款、第IV条第5款和第IV条第6款。客户可以自由地证明上述的索赔没有发生或没有发生到要求的数额。Maritim公司可以自由地表明,出现了更高的索赔。

4. 
如果客户在活动日期前60天或更短的时间内撤销合同,Maritim有权在商定的租金价格(根据上述第3条第2款减去可能的收入或节省的开支)和根据第3条第2款第2款预付的服务费用,以及/或根据第3条第2款商定的最低营业额之外,再收取 3 损失的餐饮收入的35%,如果在活动前30天或更短时间内撤销,损失的餐饮收入的60%,如果在活动前10天或更短时间内撤销,损失的餐饮收入的85%。如果活动为期数天,应以活动的第一天来计算相关期限。客户可以自由地证明上述索赔没有发生或没有发生所要求的金额。Maritim可以自由地证明出现了更高的索赔。

5. 
食品和饮料消费的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商定的菜单价格加饮料x参与者人数。如果没有商定菜单的价格,那么应适用当前一套功能建议中最便宜的三道菜菜单。饮料按菜单价格的三分之一收取。

6. 
如果每个参与者的会议费已经商定,在活动日期前60天或更短的时间内取消,Maritim有权收取60%的费用,在活动前30天或更短的时间内取消,收取75%的费用,在活动前10天或更短的时间内取消,收取统一会议费的85%乘以商定的参与者人数。如果活动为期数天,应以活动的第一天来计算相关期限。客户可以自由地证明上述的索赔没有发生或没有发生所要求的金额。Maritim可以自由地证明出现了更高的索赔。

7.
如果房间租金没有在合同中单独约定,而是包含在统一的会议费中,在活动日期前60天取消的情况下,Maritim有权收取相应的价格部分乘以参与者的数量,减去10%的一次性费用。这相应地适用于统一价格的情况,其中也包括这些费用的住宿费用。上面提到的第3句话第2段提到的另一项收入的扣除也相应适用于每种情况。

V. Maritim公司的撤销行为

1.

如果约定客户可以在某一特定日期之前免费撤销合同,那么,如果存在其他客户对合同预订房间的询问,并且客户在Maritim的询问下,在设定的合理期限内不放弃其撤销权,Maritim有权在该特定日期之前全部或部分撤销合同。这也适用于在存在其他询问,且客户在Maritim的要求下,在合理的期限内不准备进行固定的预订的情况下,授予选择权。

2. 
此外,Maritim有权因重大的正当理由,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实施特殊的撤销合同行为

  • 不可抗力或其他超出Maritim控制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 在保留酒店服务时,对重要的事实有严重的误导或虚假信息或隐瞒。客户的身份或偿付能力或其逗留的目的可以构成基本事实。
  • Maritim有正当理由相信,使用酒店的服务可能会危及Maritim的顺利运作、其安全或公众声誉,而不属于Maritim的控制或组织范围。
  • 该活动的目的或原因是非法的。
  • 违反了上文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
  • 商定的预付款或预付款或根据条款III.6和/或条款III.2要求的担保。第6条和/或第3条。第7条的规定,即使在Maritim规定的合理的宽限期过后,也没有支付。

3. 
Maritim的合理撤销不构成对客户的任何损害索赔。如果在根据上文第2条取消合同的情况下,Maritim有损害赔偿的要求,Maritim可以为该要求收取一次性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第4条第2至第7款相应地适用。

VI. 参与人数和活动时间的变化

1. 
参加者人数增加5%以上,必须在活动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Maritim;Maritim必须给予同意,最好是以文字形式。发票将根据实际参与人数计算,并至少以商定的较高参与人数的95%为基础。如果实际参加人数较少,客户有权将商定的价格降低,降低的费用由他证明,由于参加人数较少而节省的费用。

2. 
如果参加人数减少5%以上,必须及时通知Maritim,但不得迟于活动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发票是基于实际的参与者人数,至少是最终同意的参与者人数的95%。上文第1条第3款也相应适用。

3. 
如果参与者的数量变化超过10%,Maritim有权交换已确认的房间预订(考虑到可能不同的房间租金),除非这对客户是不合理的。

4. 
如果活动约定的开始或结束时间发生变化,并且Maritim同意这种偏差,Maritim可以合理地收取备用服务的额外费用,除非Maritim有过错。

VII. 食品和饮料的携带

1.
客户不得携带食物或饮料参加活动。例外情况必须以文本形式与Maritim公司商定。在这种情况下,将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管理费用。

VIII. 技术设施和连接,官方许可

1. 
在Maritim应客户要求从第三方获得技术和其他设施或设备的情况下,Maritim以客户的名义,经授权并为客户的账户而这样做。客户有责任仔细处理和适当归还设备。客户应向Maritim赔偿因提供设施或设备而引起的所有第三方索赔。

2. 
在Maritim的电路上使用客户的电气系统需要明确的同意。在Maritim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客户应对因使用这些设备造成的Maritim技术设施的故障或损坏负责。Maritim可以对通过这种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收取统一费用。

3.
客户有权在Maritim的同意下使用自己的电话、传真和数据传输设备。如果Maritim的合适设备因此而未被使用,Maritim可以收取连接费和/或收入损失费。

4. 
由Maritim提供的技术或其他设备的故障将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得到补救。在Maritim对此类故障不负责任的情况下,不得扣留或减少付款。

5. 
客户必须在适当的时间内获得活动所需的官方许可,并自负费用。他有责任遵守公共法律要求和其他规定。

IX. 带来的财产的损失或损坏

1. 
客户应承担展品或其他物品(包括个人财产)被带入活动室或相关酒店的损害或损失的风险。Maritim公司对这些物品的损失、破坏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任何经济损失,但Maritim公司的严重疏忽或故意的情况除外。这里的例外是由于对生命、肢体或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情况。此外,在所有的情况下,由于个案的情况,保管代表了合同的典型义务,应排除这一责任的免除。

2. 
客户带来的装饰品或装饰材料必须符合防火技术要求。Maritim有权要求提供这方面的官方证据。如果不能提供这样的证据,Maritim将有权移除已经带入的材料,费用由客户承担。由于存在损坏的可能性,在组装或安装物品之前必须询问Maritim。

3. 
展出的物品或其他已带入的物品必须在活动结束后立即拆除。如果客户没有这样做,Maritim可以移除和储存这些物品,费用由客户承担。如果这些物品留在用于活动的房间内,Maritim可以在保留房间的时间内收取合理的使用补偿。

X. 客户的损害赔偿责任

1. 
如果客户是一家公司,则该公司应对活动参与者或访客、雇员、与客户有关的其他第三方和公司本身造成的所有建筑物或家具的损坏负责。如果客户是一个公法实体,一个党派或工会,同样适用。

2. 
Maritim可以要求客户提供合理的担保(例如,保险、保证金、担保人)。

XI. 最后的规定

1. 
对合同、申请接受书或本活动一般条款和条件的修改或补充应以文本形式进行。客户单方面的修改和补充是无效的。

2. 
如果客户是商人或公法法律实体,Bad Salzuflen的法院应具有专属管辖权和地点。但是,Maritim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Maritim酒店所在地或客户的注册办事处或住所地对客户提起法律诉讼。这也适用于不属于上述第1句的客户,如果他们的注册办事处或居住地不在欧盟成员国。

3. 
本合同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解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和法律冲突的适用被排除。

4. 
Maritim不参与消费者争议监管机构的调解。

5. 

如果这些活动的一般条款和条件的个别条款无效或变得无效,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将不受影响。法定条款也应适用。

 

版本:2022

酒店住宿 (2017)

I. 适用范围

1. 
这些条款和条件约束有关租赁相关玛丽蒂姆酒店的客房用于住宿以及玛丽蒂姆在此前提下为客户提供的所有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合同(玛丽蒂姆住宿合同)。

2.
如若转租已租赁的客房,将客房用于除住宿以外的其他目的,公开邀请他人或用于其他广告目的,从事面试、销售或类似活动,客户必须事先获得玛丽蒂姆的书面许可,后者也可能会要求支付额外的补偿。如果客户不是消费者,《德国民法典》(BGB) 第 540 节第 1 段第 2 句将予以豁免。

3.
仅当事先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客户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II. 合同订立,通知义务

1.
一旦玛丽蒂姆接受客户的申请,合同即开始生效。玛丽蒂姆可自行使用文本形式确认客房预订。

2.
客户必须主动告知玛丽蒂姆(最迟在签订合同时)使用酒店服务是否可能损害酒店的平稳运营、安全状况或玛丽蒂姆在公众眼中的声誉。

 

III. 服务、价格、付款、抵销

1.
客户有义务按照约定或适用的玛丽蒂姆价格支付客房及其他服务的费用。这同样适用于客户直接或通过玛丽蒂姆订购的服务,即玛丽蒂姆付款购买的第三方服务。

2.
约定的价格包括签订合同时生效的所有税收和地方税。其中不包括按照特定国内法宾客本人需缴纳的地方课税,例如游客税。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税款之后,法定增值税有变更或关于客房和服务的地方税已最新推出、变更或废除,则价格将会进行调整。这仅适用于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如果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之间的期限超过 4 个月)。

3.
如客户因客房和/或其他服务的价格上升而后要求减少预订客房的数量、酒店服务或住宿时长,玛丽蒂姆可同意此要求。如果该客户不是消费者,则玛丽蒂姆将有权根据《德国民法典》(BGB) 第 288 条第 5 款一次性索赔总额。

4.
如果商定在收到发票时付款,则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日内付清(如果未另行约定)。

5.
如果出现拖欠,则玛丽蒂姆有权对每次催款收取 5 欧元的费用。客户可以自行证明玛丽蒂姆在这方面没有任何成本,或实际产生的成本低于上述金额。

6.
签订合同后,玛丽蒂姆有权要求客户支付预付款或保证金,如信用卡担保。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可在合同中以文本形式商定。有关旅游套餐预付款或保证金的法定条款不受影响。

7.
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例如,客户拖欠付款或扩大合同范围),玛丽蒂姆有权(同样是在签订合同后到开始入住之前)按照上述第 6 条中的意思表示要求支付预付款或保证金,或提高合同中商定的预付款或保证金数额,直至达到商定的总报酬。

8.
此外,在客户开始入住和入住期间,玛丽蒂姆有权按照上述第 6 条中的意思表示要求支付合理的预付款或押金(只要尚未依据上述第 6 条和/或第 7 条支付这类预付款或保证金)。

9.
对于玛丽蒂姆提出的索赔,客户只能用无异议或经过最终判决、具有既判效力的索赔对其进行抵销、降低或消除。

 

IV. 客户撤回合同(取消、废除)/未能使用酒店服务(预订未到)

1.
客户只能在下述情况下撤回与玛丽蒂姆签订的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撤回权、存在另一项法定撤回权或玛丽蒂姆明确同意撤回合同。关于撤回权的合同协议以及对撤回合同的同意应采用文本形式。

2.
只要已经商定无代价撤回合同的日期,客户就可以在该日期之前撤回合同,而不会招致玛丽蒂姆提出付款或损失索赔要求。在约定的日期之前,如果客户未以文本形式向玛丽蒂姆行使其撤回权,则该权利将会失效。

3.
下述情况下,即使客房未被使用,玛丽蒂姆也有权收取合同约定的房费:未商定合同撤回权或撤回权失效、未给予法定的撤回或取消权利以及玛丽蒂姆未同意取消合同。玛丽蒂姆必须将向他人出租客房的收入以及节省的开支记入贷方。如果客房未另行出租,则玛丽蒂姆可索取合同约定的房费并估算一次性结清的节省开支总额。这种情况下,对于含早餐或不含早餐的住宿以及包含外部承包服务的全包式安排,客户有义务支付 90% 的合同约定房费;对于半食宿和全食宿安排,客户则有义务分别支付至少 70% 和 60% 的房费。客户有权指出上述索赔完全未发生或总额未达到所要求的金额。

 

V. 玛丽蒂姆取消合同

1.
只要事先约定客户可以在特定日期之前无代价撤回合同,则在下述情况下,玛丽蒂姆自身即有权在该特定日期之前全部或部分撤回合同:存在其他客户查询合同中预订的客房,且预订客户(经玛丽蒂姆在合理的截止期限之前对其进行询问)未放弃其撤回权。上述规定也适用于授予选择权的情况,前提是存在其他查询且客户未准备好进行确定性预订(如果玛丽蒂姆在合理的截止期限内要求如此)。

2.
此外,玛丽蒂姆有权以实质性的正当理由实施特别性撤回合同措施,尤其是在下述情况下:不可抗力或其他超出玛丽蒂姆控制范围的情况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在预订酒店服务时提供了应该遭受处罚的误导性或虚假信息,或在基本事实上有所隐瞒。客户的身份或偿付能力或客户入住的目的都可以构成基本事实
玛丽蒂姆有正当的理由认为使用酒店的服务可能会损害玛丽蒂姆的平稳运营,损害其安全状况或公众声誉,而这些损害不可归因于玛丽蒂姆的控制范围或组织方面;入住的目的或原因属于非法;存在违反上述第 I 条第 2 项的情况;依据第 III 条第 6 项和/或第 III 条第 7 项的规定索取的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或保证金未完成支付,甚至在玛丽蒂姆设定的合理宽限期结束后也未支付。 

3.
玛丽蒂姆有权阻止或取消访谈会和销售会或尚未得到批准的类似活动。

4.
玛丽蒂姆做出的合理撤回行为不构成客户的损失索赔依据。

5.
如果玛丽蒂姆提出损失索赔(按照上述第 2 项撤回合同),则玛丽蒂姆可一次性收取索赔总额。在这种情况下,将相应地适用第 IV 条第 3 项中第 2 句到第 5 句的规定。

 

VI.客房使用规定、交房和退房

1.
只要未明确约定,客户即无权要求提供特定的客房。

2.
除非事先已明确约定提前抵达时间,否则客户可从约定的抵达日期当天下午 3:00 开始使用预订的客房。 除非事先已明确约定晚点抵达时间或提前支付各个房间的费用,否则玛丽蒂姆有权在下午 6 点之后将预订的客房出租给他人,客户无法因此而向玛丽蒂姆提出索赔。 玛丽蒂姆没有义务将客房出租给他人。

3.
在约定的退房日期当天,客户必须将客房腾空并交给玛丽蒂姆,时间不得晚于当天中午 12 点。 如果客户希望在该时间点以后退房,则可根据延时时间支付相关费用,事先约定需延长使用,具体视空房情况而定。

4.
如果客户在没有事先与玛丽蒂姆明确协定的情况下,需要在中午 12 点之后使用客房,玛丽蒂姆可能会收取全部住宿费(价目表价格)的 50%(但不少于第 3 项撤回合同的金额),以作为客户在下午 6 点之前超时使用客房的费用,超出下午 6 点之后则至少收取 90% 的住宿费。 客户有权证明玛丽蒂姆无权索取客房使用费或应该索取的数额低得多。

 

VII.玛丽蒂姆的责任

1.
玛丽蒂姆对于生命、肢体和身体健康方面承受的伤害负有责任。此外,对于因完全故意或严重过失导致的其他伤害,或者由于蓄意违反或严重过失违反典型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伤害,它也负有责任。典型合同义务是指那些可促成正确执行合同的义务,客户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存在依赖或可能存在依赖。违背玛丽蒂姆负有的义务即视为等同于违背法定代表或代理人。如果未在当前第 VII 条中做出其他认定,则所有其他损失索赔均排除在外。如果玛丽蒂姆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中断或出现瑕疵,则在玛丽蒂姆获悉情况后或在客户提出异议后,玛丽蒂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补救,不得无故拖延。客户应采取合理措施解决中断问题,将任何可能的损失降至最低。此外,如果可能发生特大损失,客户应尽快通知玛丽蒂姆。

2.
按照法律规定,玛丽蒂姆对于客户带入酒店的财物负有责任。玛丽蒂姆建议使用酒店或客房内的保险箱。如果客户想要携带纸币、证券、股票、债券或价值超过 800 欧元的贵重物品或价值超过 3,500 欧元的其他物品,则需要签订单独的保管协议。

3.
客户遗落的物品只会按照客户的要求转寄,并且会产生风险和费用。玛丽蒂姆会将这些物品保留 3 个月,过后便将其(只要它们有任何价值)转交给当地的失物招领处。如果当地的失物招领处不愿接管这些物品,则玛丽蒂姆将再保管 9 个月,然后将其处置或销毁。关于玛丽蒂姆的责任,将分别适用上述第 1 项中第 1 句到第 5 句的规定。

4.
如果在酒店车库或酒店停车场为客户提供停车位,这并不构成一种保管协议(即使收取费用)。玛丽蒂姆没有监控义务。玛丽蒂姆仅对在酒店物业范围内停放或操控的机动车辆所承受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具体依据前文第 1 项中第 1 句到第 5 句的规定。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害,必须立即通知玛丽蒂姆。

5.
玛丽蒂姆将尽最大的努力提供叫醒服务。给客户的留言、信件和递送商品将得到谨慎处理。玛丽蒂姆将递送、保管和有偿转寄这类物品(根据请求)。只有在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保管递送的商品。关于玛丽蒂姆的责任,将分别适用上述第 1 项中第 1 句到第 5 句的规定。

 

VIII.最后条款

1.
对合同或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修改与补充应该以文本形式进行。客户单方面做出的修改和补充无效。

2.
对于商业交易来说,履行交易和付款的场所就是各个玛丽蒂姆酒店的所在地。

3.
对于商业交易来说,当发生诉讼(包括支票纠纷)时,位于巴特萨尔楚夫伦的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玛丽蒂姆也可以起诉客户,地点可以是各个玛丽蒂姆酒店的所在地或客户的住所(玛丽蒂姆自行选择)。只要客户符合德国民事诉讼法典 (ZPO) 第 38 节第 2 段的要求,并且在德国没有法定住所,则上述规定同样适用。

4.
本合同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且依据其进行解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适用和法律冲突排除在外。

5.
玛丽蒂姆不参与监管机构对消费者的纠纷调解。

6.
在这些酒店住宿合同一般条款和条件中,如果个别条款无效或变为无效,则剩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法律条文也同样适用。

 

版本:2017 年 1 月 1 日

活动(2017 年)

I. 适用范围

1.
这些条款和条件适用于玛丽蒂姆出租会议室、宴会厅和集会厅以用于诸如宴会、研讨会、会议、展会和演示等聚会,同时适用于玛丽蒂姆履行/提供的、与上述客房有关的所有其他附加服务和商品。

2.
如果要将客房、区域或展示柜出租或转租给第三方,或者,如果发出参加介绍性访谈会、促销会或类似活动的邀请,则需要玛丽蒂姆的事先书面同意;这种情况下,只要客户不是消费者,德国民法典第 540 节第 1 段中的第 2 条规定将予以免除。

3.
仅当事先已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客户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II. 合同订立,通知义务,责任

1.
一旦玛丽蒂姆接受客户的申请,合同即开始生效。

2.
客户必须主动告知玛丽蒂姆(最迟在签订合同时)使用酒店服务是否可能损害酒店的平稳运营、安全状况或玛丽蒂姆在公众眼中的声誉。

3.
玛丽蒂姆对于生命、肢体和身体健康方面承受的伤害负有责任。此外,对于因完全故意或严重过失导致的其他伤害,或者由于蓄意违反或严重过失违反典型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伤害,它也负有责任。典型合同义务是指那些可促成正确执行合同的义务,客户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存在依赖或可能存在依赖。违背玛丽蒂姆负有的义务即视为等同于违背法定代表或代理人。如果未在当前第 II 条和第 IX 条中做出其他认定,则所有其他损失索赔均排除在外。如果玛丽蒂姆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中断或出现瑕疵,则在玛丽蒂姆获悉情况后或在客户提出异议后,玛丽蒂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补救,不得无故拖延。客户应采取合理措施解决中断问题,将任何可能的损失降至最低。此外,如果可能发生特大损失,客户应尽快通知玛丽蒂姆。

4.
给客户的留言、信件和递送商品将得到谨慎处理。玛丽蒂姆将递送、保管和有偿转寄这类物品(根据请求)。只有在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保管递送的商品。关于玛丽蒂姆的责任,将分别适用上述第 3 项中第 1 句到第 5 句的规定。

 

III.服务、价格、付款、抵销

1.
客户有义务按照正常价格或合同约定的价格向玛丽蒂姆支付预订服务的费用。客户有义务按照约定或适用的玛丽蒂姆价格支付客房及其他服务的费用。这同样适用于客户直接或通过玛丽蒂姆订购的服务(第三方提供,玛丽蒂姆支付),以及版权代收机构的索款服务。

2.
约定的价格中包括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法定增值税。如果该税率在签订合同后发生变化,则价格也将随之调整。这仅适用于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如果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之间的期限超过 4 个月)。

3.
如果事先已经商定最低营业额但未达到,则玛丽蒂姆有权索取 60% 的差额来弥补利润损失,除非客户证明损失较低或玛丽蒂姆证明损失较高。

4.
如果商定在收到发票时付款,则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日内付清(如果未另行约定)。

5.
如果出现拖欠,则玛丽蒂姆有权对每次催款收取 5 欧元的费用。客户有权证明玛丽蒂姆未产生任何成本或产生的成本较低。如果该客户不是消费者,则玛丽蒂姆将有权根据《德国民法典》(BGB) 第 288 条第 5 款一次性索赔总额。

6.
签订合同后,玛丽蒂姆有权要求客户支付预付款或保证金,如信用卡担保。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可在合同中以文本形式商定。

7.
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例如,客户拖欠付款或扩大合同范围),玛丽蒂姆有权(同样是在签订合同后到开始入住之前)按照上述第 6 条中的意思表示要求支付预付款或保证金,或提高合同中商定的预付款或保证金数额,直至达到商定的总报酬。

8.
对于玛丽蒂姆提出的索赔,客户只能用无异议或经过最终判决、具有既判效力的索赔对其进行抵销、降低或消除。

 

IV.客户拒绝履约(取消、废除)

1.
仅在下述情况下,客户可以在无代价的情况下撤回与玛丽蒂姆签订的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此类撤回权、存在一项法定无代价撤回权或玛丽蒂姆明确同意无代价撤回合同。关于撤回权的合同协议以及对撤回合同的同意应采用文本形式。只要已经商定无代价撤回合同的日期,客户就可以在该日期之前撤回合同,而不会招致玛丽蒂姆提出付款或损失索赔要求。在约定的日期之前,如果客户未以文本形式向玛丽蒂姆行使其无代价撤回权,则该权利将会失效。

2.
如果未商定合同撤回权或该权利已失效、未给予法定撤回权或取消权并且玛丽蒂姆不同意取消合同,则无论客户是否已使用约定的服务,都应为客房出租以及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付款。玛丽蒂姆必须将向他人出租客房可能获得的收入记入贷方。

3.
如果客户在聚会日期前第 8 周到第 4 周之间取消合同,则玛丽蒂姆有权(在约定的租金之外)收取 35% 的消费额损失(如果在第 4 周之后取消,则收取 70%)。

4.
消费额使用下面的公式进行计算:聚会的菜单价加酒水数量乘以参与者人数。如果未商定菜单价格,则将适用现行聚会建议组合中价格最低的三道菜套餐。酒水费用按照菜单价格的三分之一收取。

5.
如果已经商定研讨会统一费率,则在研讨会日期前第 8 周到第 4 周之间取消时,玛丽蒂姆有权在研讨会统一费率乘以商定参与者人数的基础上收取 60% 的费用(迟于这一时间段取消,将收取 85%)。

6.
如果合同中未单独商定客房租金而是将其包含在研讨会统一费率中,则在研讨会日期 8 周之前将其取消时,玛丽蒂姆有权按照各个价格组成部分乘以参与者人数来收取费用。该条款相应地适用于采用统一费率的情况(相关费用中同样包含住宿费用),优惠力度为一次性结清总额的 10%。 上述第 2 条第 2 句所述情况指的是,在每种情况下均可从其他收益中扣除相关费用。

7.
扣减节省的开支时将结合上述第 3 项到第 6 项的规定进行考虑。客户有权证明上述索赔并未发生或未达到所要求的金额。玛丽蒂姆有权证明发生了数额更高的索赔。

 

V. 玛丽蒂姆拒绝履约

1.
只要事先约定客户可以在特定日期之前无代价撤回合同,则在下述情况下,玛丽蒂姆自身即有权在该特定日期之前全部或部分撤回合同:存在其他客户查询合同中预订的客房,且预订客户(经玛丽蒂姆在合理的截止期限之前对其进行询问)未放弃其撤回权。上述规定也适用于授予选择权的情况,前提是存在其他查询且客户未准备好进行确定性预订(如果玛丽蒂姆在合理的截止期限内要求如此)。

2.
此外,玛丽蒂姆有权以实质性的正当理由实施特别性撤回合同措施,尤其是在下述情况下:不可抗力或其他超出玛丽蒂姆控制范围的情况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在预订酒店服务时提供了应该遭受处罚的误导性或虚假信息,或在基本事实上有所隐瞒。客户的身份或偿付能力或客户入住的目的都可以构成基本事实;玛丽蒂姆有正当的理由认为使用酒店的服务可能会损害玛丽蒂姆的平稳运营,损害其安全状况或公众声誉,而这些损害不可归因于玛丽蒂姆的控制范围或组织问题;活动的目的或原因属于非法;存在违反上述第 I 条第 2 项的情况;依据第 III 条第 6 项和/或第 III 条第 7 项的规定索取的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或保证金未完成支付,甚至在玛丽蒂姆设定的合理宽限期结束后也未支付。

3.
玛丽蒂姆做出的合理撤回行为不构成客户的损失索赔依据。如果玛丽蒂姆提出损失索赔(按照上述第 2 项取消合同),则玛丽蒂姆可一次性收取索赔总额。在这种情况下,将相应地适用第 IV 条第 2 项到第 7 项的规定。

 

VI.参与人数和活动时间变更

1.
如果参与者人数将增加 5% 以上,则必须通知玛丽蒂姆,时间不得晚于活动开始前 5 个工作日;玛丽蒂姆必须予以同意,并且首选文本形式。在计算发票时,将以实际的参与者人数为准,并且至少按照增加后约定参与者人数的 95% 进行计算。如果参与者人数减少,则客户有权从约定的价格中减去因参与者人数减少而节省的开支(客户自行证明)。

2.
如果参与者人数将减少 5% 以上,则必须及时通知玛丽蒂姆,但时间不得晚于活动开始前 5 个工作日。发票以实际的参与者人数为准,并且至少按照最终约定参与者人数的 95% 进行计算。这种情况下,将相应地适用上述第 1 项第 3 句中的规定。

3.
如果参与者人数变动率超过 10%,则玛丽蒂姆有权更换已经确认的客房预订(考虑可能存在差异的客房租金),除非这对于客户来说不合理。

4.
如果活动的开始或结束时间发生变化,并且玛丽蒂姆同意这种变动,则玛丽蒂姆可合理收取增加的待命服务费用,除非过错在玛丽蒂姆一方。

 

VII.携带食物和酒水

客户不得携带食物或酒水进入会场。如有例外,必须以文本形式与玛丽蒂姆进行协商。这种情况下,将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弥补管理支出。

 

VIII.技术设施和连接、官方许可

1.
只要玛丽蒂姆应客户的请求从第三方获取技术及其他设施或设备供客户使用,这一行为即是以客户的名义或受客户委托而完成的。客户有责任小心处理这些设备并完好无损地归还。对于因供应这些设施或设备而招致的所有第三方索赔,客户应保障玛丽蒂姆免受损失。

2.
如果要在玛丽蒂姆的电气线路中使用客户的电气系统,必须得到玛丽蒂姆的明确同意。如果因使用此类设备而导致玛丽蒂姆的技术设施出现故障或遭到损坏,只要过错不在玛丽蒂姆一方,客户就应承担责任。玛丽蒂姆可收取一定的统一费用来弥补这类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力成本。

3.
在玛丽蒂姆同意的情况下,客户有权使用自己的电话、传真和数据传输设备。玛丽蒂姆可收取一定的连接费,并/或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弥补玛丽蒂姆的设备因上述原因一直闲置而损失的收入。

4.
玛丽蒂姆提供的技术或其他设备出现故障时,将尽快予以修复。只要这类故障的责任不在玛丽蒂姆一方,便不得拒付或扣减付款。

5.
客户必须及时获得活动必要的官方许可,费用由自己承担。客户有责任遵循公共法律要求和其他规定。

 

IX.丢失或损坏带入的财物

1.
对于带入功能性客房或相应酒店的展品或其他物品(包括个人财物),客户应承担出现损坏或丢失的风险。对于这类物品的丢失、毁坏或损坏(包括经济损失),玛丽蒂姆概不负责,但玛丽蒂姆一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蓄意为之的情况除外。在这里,例外的情况是,因生命、肢体或身体健康受到伤害而造成损失。此外,在一些情况下,由于个别案件的影响,妥善保管代表一种典型的合同义务,在这些情况下,都不应免除这一责任。

2.
客户带入的装饰品或装饰材料必须符合防火技术要求。玛丽蒂姆有权要求出示相应的正式证明。如果不提供此类证明,则玛丽蒂姆有权移走已经带入的材料,费用由客户承担。由于可能出现损坏,因此在组装或安装物件之前,必须先询问玛丽蒂姆。

3.
活动结束后,必须立即移走客户带入的展览物件或其他物品。如果客户未能做到,玛丽蒂姆可移走并保存这些物品,费用由客户承担。如果物件继续留在活动所使用的房间里,则玛丽蒂姆可在房间保留期间收取合理的使用补偿。

 

X. 客户的损害赔偿责任

1.
如果客户是一家公司,则对于聚会参与者或来访者、公司员工、与客户相关的其他第三方以及该公司本身对建筑或陈设造成的所有损害,该公司应承担责任。如果客户是公共法律实体、政党或工会,也相应地适用同样的规定。

2.
玛丽蒂姆可要求客户提供合理的保证金(例如,保险费、押金、担保金)。

 

XI.最后条款

1.
对合同、申请受理或这些一般活动条款和条件的修改与补充应该以文本形式进行。客户单方面做出的修改和补充无效。

2.
对于商业交易来说,履行交易和付款的场所就是各个玛丽蒂姆酒店的所在地。

3.
对于商业交易来说,当发生诉讼(包括支票纠纷)时,位于巴特萨尔楚夫伦的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玛丽蒂姆也可以起诉客户,地点可以是各个玛丽蒂姆酒店的所在地或客户的住所(玛丽蒂姆自行选择)。只要客户符合德国民事诉讼法典 (ZPO) 第 38 节第 2 段的要求,并且在德国没有法定住所,则上述规定同样适用。

4.
本合同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且依据其进行解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适用和法律冲突排除在外。

5.
玛丽蒂姆不参与监管机构对消费者的纠纷调解。

6.
在这些活动合同一般条款和条件中,如果个别条款无效或变为无效,则剩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法律条文也同样适用。

 

版本:2017 年 1 月 1 日

立即预订
关闭窗口

網上預訂

Please choose a hotel